一、出臺時間
2024年8月14日,市政府批復同意《如皋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皋政辦發〔2024〕58號)。
二、背景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江蘇省動物防疫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南通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病種名錄》(農業農村部公告第573號)等,制定本預案。
三、目的意義
為及時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減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對畜牧業及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四、主要內容
該《預案》共分九個部分。
(一)總則:該預案適用于在我市轄區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業生產嚴重損失和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高效運轉;預防為主,群防群控”的原則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疫情分級: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
(三)組織體系:一是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下設辦公室于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的日常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發生I級、Ⅱ級、Ⅲ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可由市長擔任。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等15個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預案明確了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二是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相應建立防治重大動物疫病領導組。三是專家委員會,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全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專家委員會,負責相關技術指導工作。
(四)監測預警與報告:一是監測。市農業農村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監測計劃,組織開展動物疫病監測。二是預警。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及預警信息,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相應級別的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三是報告。明確了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報告形式、報告時限和程序、報告內容。
(五)應急響應:一是明確了應急響應原則。二是分級響應。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做出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級別。三是安全防護。確保參與疫情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四是應急響應終止。明確了應急響應終止需符合的條件。
(六)保障措施:明確了通信、應急資源與裝備、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七)后期處置:明確了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的后期評估、災害補償、撫恤和補助、恢復生產、社會救助等方面的處置措施。
(八)獎懲:明確了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過程中相關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措施。
(九)附則:對相關名詞術語作出解釋,明確了預案管理方面的內容和預案實施時間。
原文鏈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皋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通知